现将招标公告以下部分进行变更: 投标人资格3.2项修改为:拟供车辆须是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上已通告的设备通告内,且须在有效期内。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民航新疆管理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
联 系 人:王晓涛、赵烜、杨露
电 话:0991-752105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空港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城北大道4703号机场国际货运报关综合楼218
联 系 人:周涛、施海若
电 话:0991-7529021
电子邮件:2749786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