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一项目未按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被罚

   日期:2024-01-06     浏览:148     评论:0    
核心提示:11月5日,本报从仙游县政府获悉,由于设计的仙游县鲤南海亭花园A区安置房项目,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近日被
 11月5日,本报从仙游县政府获悉,由于设计的仙游县鲤南海亭花园A区安置房项目,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近日被罚5万元。

据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仙建罚﹝2023﹞13号显示——

(图源:仙游县政府)

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一文

经查实:以你单位为设计单位的仙游县鲤南海亭花园A区安置房项目,该项目存在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以及《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G601.59.2内容及处罚标准对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处以50000元的罚款。

据天眼查显示,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1月23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46号八层008、九层009,法定代表人为唐一文。(文|中国基建报 周世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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